什麽電動車不能上牌?
1,產地不明,產品合格證與車輛信息不符;
2、非法改裝、組裝、篡改電動自行車的;
3.電動自行車整車編碼丟失或被篡改;
4.屬於電動兩輪摩托車;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情形。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條例》第五十壹條。
機動車號牌遺失、滅失或者損壞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管所申請補發。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確認申請信息,並提交身份證明。
車管所應當對提交的證明、憑證進行審核,收回未丟失、遺失或者損壞的號牌,並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補辦、換發號牌,原機動車號牌號碼保持不變。
在補發和換發號牌期間,申請人可以申請有效期不超過十五天的臨時行駛號牌。
機動車號牌更換或者更新的,原機動車號牌失效,不得再使用。
第五十二條
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遺失、滅失或者損壞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註冊地車管所申請補發。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確認申請信息,並提交身份證明。
車管所應當對提交的證件、憑證進行審核,收回破損的登記證書和行駛證,並自受理之日起壹日內補辦、換發登記證書和行駛證。
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被更換或者換發的,原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失效,不得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