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價值尺度:人民幣由國家發行,成為唯壹流通手段。獲得人民幣後,其最終目的是購買商品,或者生產資料,或者生活資料。人民幣可以購買壹切商品,其交換價值是由人民幣的多少決定的。人民幣越多,它的交換價值就越小。
2.流通手段:人民幣由國家發行,成為唯壹的流通手段。人民幣的交換價值是由紙幣的數量決定的,而不是由它本身的價值決定的(因為紙本身沒有價值)。人民幣的發行數量在逐年增加,人民幣的交換價值在逐年下降。人民幣直接代表交換價值。壹切商品的價格都是由生產者的成本價(生產資料和工資、各種費用)和預期利潤決定的,或者說是由生產成本決定的,是由市場調節的。
3.支付手段:人民幣是貨幣商品,可以購買所有商品。人們用各種手段獲取人民幣這種貨幣商品,目的是盡可能地享受社會財富。獲取人民幣的壹種手段是利用生產、商業、運輸獲取人民幣,這樣生產就表現為人民幣生產。在這種生產中,人民幣是核心,從采購-生產-銷售的各個階段都以人民幣計算。生產者想著人民幣,眼裏看著人民幣,手裏做著人民幣,另壹種是用出賣勞動力來獲取人民幣。這種勞動是雇傭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