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獻血銅獎不是國家榮譽,國家榮譽稱號是中華人民***和國國家最高榮譽,授予在經濟、社會、國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各領域各行業作出重大貢獻、享有崇高聲譽的傑出人士。
2、無償獻血奉獻獎是全國無償獻血表彰獎勵的壹種,是國家性獎項。國家無償獻血奉獻獎,是在全國範圍內對積極參加無償獻血的先進個人進行精神鼓勵的表彰活動,獎項包括:金獎(無償獻血40次及以上)、銀獎(無償獻血30次及以上,少於40次)、銅獎(無償獻血20次及以上,少於30次)。值得註意的是,申報者在本省內至少有壹次獻血記錄。
計算方式:
1、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計算;
2、機采血小板每1個治療量按1次,2個治療量按2次計算;(2010年之前,捐獻1個治療量按4次計算,2010年之後,捐獻1個治療量按1次計算);
3、獻血量統計截止日期為2019年12月31日;
4、此前的金獎獲得者,獻血次數自上壹次獲得金獎時統計的第40次獻血日期起重新計算(不含第40次);獲得其他獎項者,可在原獻血次數的基礎上累計
法律依據:
《全國無償獻血表彰獎勵辦法》 第七條
全國無償獻血表彰獎勵大會每兩年舉行壹次,表彰國家“無償獻血奉獻獎(金獎)”、“無償獻血促進獎”和“無償獻血先進省(市)獎”的獲得者。“無償獻血奉獻獎(銀獎、銅獎)”獲得者經無償獻血表彰獎勵評定小組審批後,委托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紅十字會聯合進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