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是炒作的,不值錢,都過期十幾年了,可以說沒有什麽功效的了,食了對身體沒好處!多數都是假的(廣東曾經查處過壹大批假安宮),誰會在禁令公布前買幾盒幾百元壹粒的藥來收藏?含而且是會過期的東西?如果不是出這個禁令,根本分文不值,這完全不符合常理的事,只能騙些傻瓜!正常人不會冒這樣狗屁不通而且是違法的風險!(禁止出售含犀牛角成分的藥),除非禁止生產犀牛角藥品的禁令是他簽發的!
本來是炒北京同仁堂的(含犀牛角成分),妳的不是同仁堂的更沒價值了!
國務院關於禁止犀牛角和虎骨貿易的通知 國發[1993]39號 1993年5月29日
第三條、取消犀牛角和虎骨藥用標準,今後不得再用犀牛角和虎骨制藥。對已生產出的含犀牛角和虎骨成份的中藥成方制劑,必須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半年內查封,禁止出售。
為什麽下面那些吹捧是真的都要匿名?自己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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