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代ZIPPO早就在收藏者的口袋裏,1932原型的絕版復制品價格遠遠高於常規的ZIPPO。
1936年,ZIPPO成功獲得美國政府的專利權,並根據其原有結構重新設計了靈巧的矩形外殼。機蓋與機身鉸接,克服了設計難點。為了通風,在火芯周圍增加了穿孔的防風墻。
1932-1956用正楷書寫;
1957-1976用斜體書寫;
從1977開始,壹直使用火焰圖案的商標造型。
另外,從1957開始,ZIPPO打火機的底座都刻有代表制造年份的標記,方便收藏者識別。在此之前,只能通過S號或設計類型來判斷產品。
自1986年以來,除了年份之外,還增加了月份標記。商標右側用羅馬數字表示制造年份(II代表86年,III代表87年,IV代表88年);左邊的英文字母代表制造月份(A代表1月,B代表二月,C代表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