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管弦樂:壹般指管弦樂隊演奏的音樂。音樂的形式多種多樣,如交響詩、序曲、組曲、進行曲、戲劇音樂等。,都可以屬於壹種管弦樂。
3.協奏曲:大協奏曲起源於巴洛克時期,是當時流行的器樂演奏形式。它是由壹個或幾個獨奏樂器和整個管弦樂隊組成的,是壹種合作與對抗的關系。古典的東西被定義為快、慢、快三個樂章,由奏鳴曲創作。
4.室內樂:壹般來說是指在室內或管弦樂隊中,以器樂為主的較小樂曲的編制。常見的組合包括鋼琴三重奏、弦樂四重奏和木管五重奏。
5.戲曲:結合音樂、戲曲、舞臺設計、燈光、服裝道具等綜合藝術,以歌唱為主的戲劇表演。音樂部分由獨唱、合唱和管弦樂隊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