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購買、收藏、鑒賞藝術品正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藝術品電子商務等經營方式的出現,藝術、藝術品開始被揭開神秘面紗、走下神壇、走進千家萬戶的日常生活。
因《中華人民***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消法》)第二條規定,“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法保護;本法未作規定的,受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保護。”,故藝術品消費者是否“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能否被我國《消法》保護,壹直成為人們關註的熱點問題,有不少人持有藝術品爭議不適用《消法》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