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清代有各種各樣的官印,從中央到地方各級官員都有自己的官印,形式也千差萬別。
對公章的管理也有嚴格的制度。每個衙門都有專人蓋章,比如六個部門都有壹個高級外交部長蓋章。軍部更是嚴格,銀印收在打府領導太監手裏,印章鑰匙由工頭軍務大臣佩戴。如果軍事部門完成打印,它將被立即送回播放辦公室。從這些規定可以看出,古代對篆書的管理是非常謹慎和嚴格的。
官員的印章叫“璽函”,皇帝的叫“禦寶”。歷史上除了原有的系統,還根據自己的需要做了壹些改進。不同等級的印章都有嚴格的分級制度,分為寶、印、關防、圖、註、印六種。
1,寶,太子的印章叫“寶”,三寸六分見方,壹寸厚;太子的印章也叫“寶”,但方寸略小於三寸五分,厚度為壹寸。兩者均為黃金打造,龜鈕臺,滿漢篆書。
2.印刷,規定印刷用途的衙門,屬於永久性質和行政範圍。凡有印章的地方,中央機構如六部司、其他寺院司、地方部署使節、省法官等都有印章簽發。印章是清代各部門使用最多的壹種官印。它的大小從三英寸到兩英寸不等,厚度從壹英寸到四分之四厘米不等。質地為銀或銅,滿文和漢字為大篆、小篆、中鼎篆、劉燁篆等。
3、清關,政府規定的清關,屬於臨時性質並處理財務、工程等事務。使用通關的衙門有各省督撫、巡撫、欽差大臣、派往各國的大臣、總護衛、海關監管、各省織造、宗仁府金庫、工部料估所等。印章的大小從三寸二分到兩寸六分不等,寬度從兩寸到壹寸九分不等。它的質地是銀或銅,上面寫滿了中國印字。
4.插畫,規定衙門以圖記之,多位於少數民族地區,以及西北、東北八旗的首領、大臣、助理員,武職或經手錢糧的小組織。它的材料是銅,尺寸從兩英寸七分到壹英寸不等,厚度從六分五分到四分不等。在少數民族地區,印刷使用兩種或三種不同的語言。
5.註意,規定所有的音符都是最低級的單位。比如教師、縣官、主簿、官令、駐軍等。此外,還包括軍民和事務性單位,因此行使規則的範圍相當廣泛。其材質多為銅,尺寸分為兩種:長二寸六分,寬壹寸六分五厘米,長二寸四分,寬壹寸三分。印章是滿文和中文的。
6.碑文規定,碑文要用來記官,是各省的文官,沒有掌管兵馬、兵馬、錢糧的官員。打印的材料都是木制的,由官方工匠雕刻而成。各州縣的僧、道、陰陽、醫官的碑文,如左雜的例子,都是由官方工匠刻成並頒布的。碑文不屬於官印,所以是木制的,沒有規定大小的字體,所以不是中央鑄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