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魯迅小時候愛買書,愛看書,愛抄書,視書為珍寶。在進入三潭印月之前,他在他的啟蒙老師,壹個遠房叔叔那裏讀了壹本沒有插圖的書。老師曾經告訴他,有壹幅《山海經》的畫,畫的是壹個人面獸和壹個九頭怪...可惜我壹時找不到。這麽有趣的書能吸引魯迅。
他始終沒有忘記自己的夢想,感動了自己的保姆——大媽媽。我大媽媽不識字。當她探親回來時,她設法為魯迅買了這本書。壹見面,大母親就把《阿寶書》遞給魯迅,高興地說:“哥哥,我給妳買了壹幅《山海經》!”
聽到這個消息,魯迅欣喜若狂。他迅速拿起書,打開紙袋,讀了起來。這是魯迅第壹次得到的心愛的書。後來他識字多了,就自己攢錢買書。春節期間,魯迅拿到壓歲錢後,總是舍不得花,存起來買書。魯迅小時候不僅愛讀書,還喜歡抄書。他抄了許多書。顯然,抄書讓他受益匪淺。
他的記憶力很好,看過的書過目不忘,這和他喜歡抄書有很大關系。魯迅小時候非常愛護書籍。當他買回壹本書時,他必須仔細檢查。如果有汙漬或者裝訂問題,他必須去書店換。有些線裝書容易脫線,他就自己換了封面重新裝訂。
讀書的時候,他總是擦桌子,看看自己的手指是不是臟了。書不放在臟桌子上,書不用臟手翻。他討厭用中指或食指刮書頁,使書角傾斜,然後拿著翻頁的習慣。他還特意給自己準備了壹個箱子,把各種書籍整齊的放在裏面,箱子裏還放了樟腦丸,防止蟲子吃。
3.魯迅從小愛書如寶的好習慣,貫穿了他的壹生。他讀過大量的書。根據《魯迅日記》中的“圖書帳目統計”,從1912到1939,他購買的圖書有9000多本。他的書總是按順序裝訂。魯迅壹生貧窮,他最大的財產是他珍貴的藏書。
魯迅十三歲時,祖父因科舉案被捕入獄。他父親長期生病,家裏越來越窮。他經常去當鋪賣家裏值錢的東西,然後在藥店給父親買藥。有壹次,父親病重,魯迅壹大早就去典當行、藥店,回來的時候老師已經開始上課了。老師見他遲到,生氣地說:“青少年還睡懶覺,上課遲到。下次再遲到就別來了。”
魯迅點了點頭,沒有為自己找借口,低著頭悄悄回到座位上。
第二天,他早早來到學校,用小刀在課桌的右上角刻了個“早”字,心裏暗暗發誓,以後壹定早起,不再遲到。
在以後的日子裏,他父親的病情更加嚴重了。魯迅去當鋪賣東西比較頻繁,然後去藥店買藥。家裏的許多工作都落在了魯迅的肩上。他每天天不亮就早早起床,處理好家裏的事情,然後去當鋪、藥店,再趕去私塾上課。雖然家裏負擔很重,但他再也沒有遲到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