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秀才何嶽,號畏齋。曾夜行拾得銀貳百余兩,不敢與家人言之,恐勸令留金也。次早攜至拾銀處,見壹人尋至,問其銀數與封識皆合,遂以還之。其人欲分數金為謝,畏齋曰:“拾金而人不知,皆我物也,何利此數金乎?”其人感謝而去。又嘗教書於宦官家,宦官有事入京,寄壹箱於畏齋,中有數百金,曰:“俟他日來取。”去數年,絕無音信,聞其侄以他事南來,非取箱也。因托以寄去。夫畏齋壹窮秀才也,拾金而還,暫猶可勉;寄金數年,略不動心,此其過人也遠矣。
譯文:秀才何嶽,自號畏齋,曾經在夜晚走路時撿到200余兩白銀,但是不敢和家人說起這件事,擔心家人勸他留下這筆錢。第二天早晨,他攜帶著銀子來到他撿到錢的地方,看到有壹個人正在尋找,便上前問他,回答的數目與封存的標記都與他撿到的相符合。
那人想從中取出壹部分錢作為酬謝,何嶽說:“撿到錢而沒有人知道,就可以算都是我的東西了,(我連這寫都不要),又怎麽會貪圖這些錢呢?”那人拜謝而走。他又曾經在做官的人家中教書,官吏有事要去京城,將壹個箱子寄放在何嶽那裏,裏面有金數百兩,(官吏)說:“等到他日我回來再來取。”,去了許多年,沒有壹點音信,(後來)聽說官吏的侄子為了他的事情南下,但並非取箱子。
(何嶽)得以托官吏的侄子把箱子帶回官吏那兒。秀才何嶽,只是壹個窮書生而已,撿到錢歸還,短時期內還可以勉勵自己不起貪心;金錢寄放在他那數年卻壹點也不動心,憑著壹點就可以看出他遠過與常人。
擴展資料:拾金不昧:shí jīn bù mèi
成語解釋:金:原指錢財,現泛指各種貴重物品;昧:隱藏。拾到東西並不隱瞞下來據為己有。指良好的仆人道德和社會風尚。
典故出處:清·吳熾昌《客窗閑話·義丐》:“乃呼裏長,為之謀宅於市廛,置貨立業且表之以額曰‘拾金不昧’。”清·《歧路燈》第壹百八回:“把家人名分扯倒,又表其拾金不昧。”
近義詞:路不拾遺
反義詞:貪得無厭、財迷心竅
成語舉例:我們每個人都應從小養成拾金不昧的好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