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北京天下畫博文化藝術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本著雙方互惠互利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等法律法規,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合同內容,供雙方***同遵守。
壹、 由甲方繪制的藝術品(油畫、國畫以及其他等相關藝術品以下簡稱藝術品)授權乙方從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期間在規定的區域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銷售,並嚴格執行甲方的營銷策略及價格體系,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嚴禁在代理區域外營銷,否則,乙方該銷售收入歸甲方所有。
二. 不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禁止實施復制、復印或進行微小改動等壹切侵犯甲方著作權,專利權和商標權的行為;乙方不經營銷售第三方仿制侵犯甲方著作權和專利權的藝術品,乙方違反上述兩條,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自願同意每復制或臨摹壹幅甲方作品以及營銷壹幅由第三方造假或復制等侵犯甲方權益的藝術品,都將付給甲方每幅10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三. 乙方在合法取得區域代理權並獲得甲方藝術品後,嚴禁乙方在互聯網銷售及推廣,如果乙方需要在互聯網銷售和推廣需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書面同意並以書面形式答復方可在互聯網上進行銷售和推廣。
四. 誠信和守法是雙方合作的基礎,為保證甲方的權益不受到侵害,乙方準許甲方采用各種方式監督乙方,並準許甲方不定期進入乙方經營場所、庫房、工作室等場所進行工作檢查,如存在侵權或違約行為,乙方需按本合同第二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五.在乙方銷售區域內, 如發現甲方藝術品遭到復制、臨摹等侵權現象,乙方要及時通知甲方,並協同甲方按相關法律、法規予以打擊.如需要起訴侵權人,所需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所取得利益甲、乙雙方各分得50%。
六. 嚴禁乙方在未經甲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將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資料、圖片以及相應電子版文件交給他人使用。如果乙方違反本條款,乙方要按本合同第二條款向甲方承擔法律責任。
七. 雙方在簽訂合同時,雙方要相互提供真實的有效的證件原件,並向對方提供壹份復印件(如公司營業執照,身份證,護照,居住地證明、電子信箱、傳真號碼和聯系電話等),雙方變更相關信息時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八. 乙方可以免費參加甲方組織營銷策劃,以及銷售方面的培訓,並得到全方位的技術支持。(食宿差旅費等費用自理)
九. 乙方訂購甲方藝術品,款到後十日內發貨,如乙方要求特殊題材、尺寸十五日內發貨。
十. 乙方在甲方訂購的藝術品、包裝以及在甲方所在地(市區)運輸費由甲方承擔,長途費用等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在運輸過程中造成藝術品損壞的,乙方保存的,破損藝術品待甲方驗證後雙方協商解決。
十壹. 甲方,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藝術品,是自主創作或有合法使用版權的藝術品.如因甲方所提供的藝術品造成侵權責任,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十二. 乙方選購甲方所繪制的藝術品,題材、尺寸、數量、單價,經雙方確認,乙方將畫款壹次性付清後,藝術品不退不換。
十三. 乙方取得區域代理權,要努力開發市場,接受甲方營銷方式方法以及價格指導。如果乙方在營銷及開拓市場不能達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作。
十四. 合同期滿後,嚴禁乙方將甲方遺留下的藝術品、照片資料等進行臨摹仿制,如乙方有侵權行為,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二條款繼續予以追究。
十五. 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
十六.合同履約地:北京市通州區。
十七.此合同傳真件有效。
甲方:北京天下畫博文化藝術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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