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年紀小,比較輕狂,把握不住,事業做到最高峰的時候反而不開心。當時的很多工作跟我音樂沒有關系,要花很多時間去應酬,我是壹個不善於去應酬的人。慢慢發現身邊沒有什麽朋友,所有人都說妳好,沒有說不妳不好的。就會慢慢發現越來越空。
我記得當時拿了壹個獎後,回家就哭了,不是開心的哭,而是很落寞的哭。我有壹幫朋友,他們是做海洋考古的,覺得很不錯,就跟他們去了。
後來就跟他們做潛水員,這是我最開心的事情,每天在海上工作,唱歌的事都拋棄了,包括對音樂、歌手、演出都不想了。”
那時的韓曉太年輕了,年輕得近乎幼稚。“我極早的離開這個樂壇,沒有讓大家煩,我覺得很慶幸。”
也許,那片湛藍的大海的確讓那時的韓曉無憂無慮地快樂了壹段時光(人們也無權剝奪這個18歲就出名而且“兜裏有了錢”的孩子去享受他有條件享受的快樂權利)。然而,後來的情況恰恰證明了這個從小跳舞、極富唱歌天分的孩子這種並非“激流勇退”的選擇是大錯特錯的。
“大概不到壹年的時間,錢也花的差不多了。因為妳會發現,生活馬上就要成問題了……慢慢的煩了,而且也不可能成為壹個正式員工,是跟著別人在玩兒。就想做生意,因為老看壹些電視的采訪,采訪壹些企業家,我覺得做生意好好玩兒。”
於是韓曉開始做生意,做首飾店、做餐飲。“後來不做了,想開壹個迪斯科”;後來“這個場子就完了。之後每天就開始考慮怎麽辦,找人借錢過日子……”
再後來,韓曉就去了北京,因為“生活不下去了。因為我是徹底考慮清楚了,要回來做音樂。因為發現做很多行業都不行,不是妳想想中的,就是妳做其他行業完全不自信,沒有人說妳做得不錯。但我發現做音樂的過程中,身邊會有朋友說妳做得不錯,妳要唱啊,不唱就可惜了。”
五年的時光就這麽過去了。2001年,“壹言難盡”的韓曉“重返歌壇”……
當年,韓曉的宣傳推廣書上有這麽壹段文字:“韓曉是目前上升最快的廣東歌手……只要好自為之,前途不可以道理計。”
“我是著名過氣歌手”(韓曉語)。
2001年以後的韓曉已不太出彩。
韓曉未能成就為壹流歌手,很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