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古跡是歷史的見證,是人類技術和文化的結晶,是人類創造活動的實物遺存,是珍貴的研究材料。對文物古跡的保護是對歷史、文化的保護,是對社會***同記憶和利益的保護,也是對優秀傳統文化的傳承。
文物古跡是人類在社會歷史實踐中創造的具有文化價值的財富遺存,在日益物質化的今天,保護文物顯得極其迫切和重要。與此同時,對文物的合理利用,對其歷史價值、科研價值、教育功能、形象功能的充分開發,將有助於社會的和諧發展,推動社會的進步。
中國是享譽世界的文明古國,各族人民在漫長的歷史進程中***同創造了寶貴的文化遺產。
保護文化遺產,傳承中華文明,是連接民族情感紐帶、增進民族團結、維護國家統壹及社會穩定的重要基礎,也是維護世界文化多樣性和創造性、促進人類***同發展的重要前提。
擴展資料:
根據《文物保護法》確立的基本原則,我國對文物的保護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行政管理體制。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即國家文物局)主管全國文物工作。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文物工作。中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壹些市、縣還設有文物考古研究所、博物館、紀念館、古建築保護研究所等文物事業單位,負責本地區的文化遺產調查、發掘、研究、保護以及文物藏品的收藏、保管、研究和展示工作。
文化遺產包括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物質文化遺產主要是指具有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文物,包括不可移動文物和可移動文物。不可移動文物包括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石刻、壁畫、近現代重要史跡和代表性建築等。
根據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最新數據,目前,我國登錄不可移動文物近77萬處,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352處。國家核定公布歷史文化名城118處,歷史文化名鎮名村350處。目前,我國已擁有世界遺產41處,其中世界文化遺產29處,世界文化與自然混合遺產4項,世界自然遺產8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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