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開放時間
周壹至周日:7:30~22:00 讀者憑“北京理工大學圖書館借閱證”或“聯合體館際借閱證”刷卡入館,借閱證僅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無證讀者憑介紹信及本人有效證件通過門衛聯系入館。 進入圖書館應註意言談舉止文明大方,衣裝整齊。 不得攜嬰幼兒和兒童入館。 保持圖書館安靜,禁止在館內喧嘩,入館後請將手機等通訊設備關閉或調至振動。 圖書館是重點防火單位,嚴禁在館內任何地方吸煙、用火;禁止攜帶易燃、易爆以及有腐蝕性化學品入館。 保持館內清潔衛生,禁止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禁止在館內進餐、喝飲料、吃零食等。 愛護館內壹切公物及書刊資料,嚴禁隨意破壞和塗抹刻畫;未經許可禁止私自在館內張貼廣告和其他宣傳品。 維護館內秩序,不得搶占閱覽座位,不得隨意挪動閱覽桌椅。 請勿進入“讀者止步” 區。 讀者出館時必須通過檢測通道,嚴禁將未辦理借閱手續的圖書、光盤等文獻資料帶出圖書館。 請讀者自覺遵守本館的各項規章制度,支持和配合保安和工作人員按章辦事。 請自覺遵守上述規定,規範您的言行舉止,***同營造友好、舒適的氛圍。 特別提示:
離館前請仔細檢查所攜圖書、光盤等是否都已辦理過借閱手續。 丟失、損壞館藏文獻資料賠償規定
壹、館藏文獻資料包括圖書館收藏的圖書、期刊、學位論文、縮微平片、光盤、磁盤以及各種音像制品等文獻資料。 二、丟失或嚴重損壞館藏文獻資料,應賠償相同版本的新文獻。無法賠償相同版本新文獻的,1950年以前出版的中外文書刊,壹律按賬面價20倍賠償;1965年及以前出版的中外文書刊,壹律按定價10倍賠償;1985年及以前出版的中文及外文影印書刊,壹律按定價5倍賠償,外文原版書刊按定價10倍賠償;1985年以後出版的中文及外文影印書刊,按定價3倍賠償,原版書刊按定價5倍賠償;合訂本過刊按原價5倍賠償;其他館藏資料按定價3倍賠償。貼有條形碼和防盜磁條的館藏資料,每冊另補賠條碼費1元、磁條費1元。
三、若讀者丟損的光盤在圖書館存有副本或存有備份、能夠完整復制且復制盤可以正常使用,讀者可以選擇只交納光盤復制費用(20元/片),由閱覽室工作人員負責委托技術部、采編部辦理光盤刻錄、還原盤標、還原條形碼等復制加工工作,使該光盤內容復原並投入正常使用。
四、在書刊上塗畫、批註或以其他方式將書刊汙損,情況嚴重的,按第壹條規定賠償。如不嚴重影響使用,可視情節處理,壹般書刊原則上每汙損壹處,罰款五角,高價進口書刊罰款貳元,最高罰款額壹般不超過被塗書價的兩倍,超過者按第壹條處理。
五、讀者賠償後,不再退款。 1. 本校在職及離退休教職工
2.本校碩、博士研究生,本、專科大學生,攻讀學位的留學生,博士後
3.國內外來校訪問學者,來校進修人員,校聘國內、外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