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三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合同詐騙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並處罰金。
1,詐騙4000元以下的,基準刑為罰款,4000元以上不滿5000元的,基準刑為管制。5000元,基準刑為拘役三個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壹個月;數額為1000元的,基準刑為六個月有期徒刑,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壹個月。
2.具有第壹百二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壹,擬判處拘役的,升級為有期徒刑。擬處以管制或者罰款的,將升級為拘役。
3.對於詐騙3000元的累犯,基準刑為六個月有期徒刑,每增加1.230元,刑期增加壹個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標準
詐騙4萬元的,基準刑為三年有期徒刑,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壹個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標準
詐騙20萬元的,基準刑為10年有期徒刑,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壹個月。
擴展數據:
情況
17 90後青年利用澳大利亞所謂的“富通外匯”作為交易平臺,5個月內* * *詐騙230多萬元。記者從河南省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信陽中院以詐騙罪判處戴某等17人11至1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5萬元至1000元不等,剝奪政治權利2年至1年。
27歲的戴某和四個朋友* * *在安徽合肥做股票證券咨詢代理。由於經營問題,戴等人開始尋找新的賺錢機會。2017年4月,他們終於等到了所謂的“新機會”,開始了電信詐騙。
姜向戴某推薦了壹個自稱是澳洲“富通外匯”的交易平臺,聲稱這個平臺是做網上股票和外匯投資的。除了平臺提取費用和平臺提供方的利潤,參與者還可以獲得投資人投資款的90%。
開通“富通外匯”交易平臺,不需要註冊公司,也不需要簽署合作協議,只需要提供身份證和銀行卡即可。這樣的條件使戴等人失去理智,很快決定與姜合作。
雙方達成壹致後,姜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證和銀行卡號,並開通了平臺鏈接。此後,於某等5人集資,在合肥市經開區翡翠湖租了壹塊場地作為辦公場所,並購買了電腦、辦公桌等用品。五人約定各自擁有股份,並按出資額分享分紅。
其中,戴某持股265,438+0%。在經營過程中,為了獲得更大的利益和規避風險,5人各將2%的股份送給姜某,姜某持有10%的股份,無任何出資。
隨後,戴某開始“招兵買馬”,將從事證券咨詢代理的同事趙招為總經理,負責營銷和管理,其他四人則負責財務、費用、員工招聘、後勤保障等工作,下設市場部、客服(交易)部和行政部。
在富通外匯平臺的具體操作中,有兩個QQ群,富通財富俱樂部和財富贏會,由富通財富俱樂部代表某個人提供客戶信息,業務員按照事先準備好的“話術書”中的流程與客戶交談,讓客戶關註股市,然後電話回撥給客戶,讓客戶在QQ群聊天,業務員會有幾個QQ號。
在群裏,業務員發送股票上漲的截圖等信息,借此機會向客戶推薦外匯,誘騙客戶投資“富通外匯”交易平臺。
在此期間,牛等人冒充外匯分析師,讓客戶在平臺上投資,指導客戶在網上操作,讓他們把錢打到指定的地方。壹開始他們讓客戶賺錢,吸引客戶增加投資,然後虧損。每次有客戶在平臺上虧損,所有業務員,團隊負責人,交易部門成員等。會提前拿到提成。
信陽市中院二審認為,17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虛假交易平臺、通訊工具、互聯網等技術手段,騙取被害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且均為* * *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人民網-17 90後以投資外匯為名詐騙2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