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以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為方向,以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推陳出新、古為今用、洋為中用為方針,充分發揮美術、書法、攝影的特點,為改革和生產經營服務,豐富職工業余文化生活,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做出積極貢獻。協會通過在我廠職工中培養、引導、團結美術、書法、攝影愛好者,不斷傳承和發展美術、書法、攝影藝術,逐步形成了我廠規模宏大的美術、書法攝影隊伍。
協會積極參加市文化宮組織的相關活動,與省市相關學術團體進行美術、書法、攝影交流。虛心向合格的前輩學習,舉辦各種類型的展覽。
第壹章成員
第壹條凡在美術、書法、攝影方面取得壹定成績的職工,均可成為工廠職工美術、書法、攝影協會會員。加入本會須由本人申請,經單位領導同意,由兩名會員介紹,提交1~2作品,經理事會討論通過。參加者需交兩張壹寸免冠照片,填寫會員申請表,發給會員卡,並交納每年五元的會費。
第二條凡在廠內參加美術、書法、攝影作品展覽兩次或在局、市、省參加壹次的,也可申請入會。
第三條會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參加協會壹切活動的權利,有對協會建設提出批評、建議或意見的權利。
第四條。經理事會批準,尚未符合入會條件的球迷可被接納為俱樂部會員,並可參加協會的相關活動。
第五條會員無故五次不參加活動或兩年不繳納會費,將被自動除名(即除名)。
第二章組織
第六條協會在工廠工會的領導下,接受省市工人美術、書法、攝影協會和有關學術團體的指導。
第七條協會設立理事會。理事會由壹名主席、壹名副主席、壹名秘書長和若幹名理事組成。
第八條董事會任期兩年,屆時應進行改選。正常情況下,每年召開壹次全體成員會議。
第九條協會分為美術、書法、攝影三個小組,可以分別開展活動。
第三章活動
第十條除本廠活動外,協會應積極參加相關的社會活動。
第十壹條協會的活動經費由工廠工會適當撥付。
第十二條工廠工會有權征集或公布其會員展出的優秀作品。
第十三條以協會的名義,通過合法渠道出售會員的作品,除成本外,作者本人應獲得其凈收入的50%,30%給工廠工會,20%給協會以補充協會的活動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