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華父母婚前出錢給她買了房子,現在她已經結婚了。她想婚前把房子賣了,和老公壹起買學區房。但是,她擔心新房會成為夫妻財產。萬壹將來離婚,房子要分壹半,父母的積蓄會打到水漂,但她擔心這個協議會影響夫妻感情。
其實這也是很多朋友的想法。說白了,他們想保住自己的財產,但又不想破壞夫妻關系。那我們就大膽假設這兩個需求不能同時滿足。妳更在乎哪個,妳想實現哪個?
如果妳提出和老公簽協議,最壞的結果就是他會生氣,真的會影響感情,但不會影響他離婚。
如果不提協議,最壞的結果就是父母原本用養老錢買的房子和對方離婚。
兩個最壞的結果哪個更讓妳難以承受?
如果簽了協議,以後就可以安心生活了,就不會擔心了,也給父母解釋了。
如果不簽協議,兩個人至少可以保持表面上的和諧,假裝不知道或者忘記這件事,夫妻關系不會受到影響。這兩個好處妳更喜歡哪個?
至於所謂的“影響感情”,也可能是妳自己的想象,因為妳沒有和對方談過,不知道他是否在乎簽這個協議?
可以先和老公說壹下,畢竟不確定會不會影響感情。
再講壹個客戶小燕的故事。
她委托我寫了兩份財產協議,壹份是和前男友的,壹份是和現任老公的。
前男友當時真的很不開心,但是該簽了。畢竟還是男女朋友。房子是寫在她名下的,錢是小燕給的,他得簽字。
後來的事實也證明,這個協議極大地保護了小燕。如果不簽,小燕要為房子打半年的官司。
小燕說,讓前男友簽協議的過程也挺有挑戰性。前男友當時就急了,表示就是想帶著錢跑路。
後來小燕提出要和現任老公簽協議,現在大眾因為不想占小燕錢的便宜,就輕松答應了。
很多人覺得和配偶談錢會傷感情,但是誰真的能視金錢如糞土呢?多少人不提,心裏明鏡似的,壹遍又壹遍的算計。其實問題不是錢,也不是缺錢,而是不敢談錢!
婚姻不僅需要愛情,還需要良好的經濟模式。“好好談錢”是兩個人能走得更好更遠的必備能力,約定只是談錢的方式之壹。選擇正確的方式經營好自己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