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古代墓葬形制,家族墓葬,輩與輩之間的距離間隔六尺(古代壹尺為32厘米)左右為最佳。
中國古代殯葬形式規則,不是宋代壹代有專門規則,而是從周代以後逐步完善、到漢代形成墓葬定制後,以後各代都遵守恪行。
從文獻記載來看,中原地區的土丘墳在春秋中後期隨著墓祭的流行而得到壹定程度的普及。?
《周禮·春官·宗伯》:“以爵等為丘封之度,與其樹數”,尊者丘高而樹多,卑者封下而樹少。
《禮記·檀弓上》:“孔子既得合葬(父母)於防,曰:?吾聞之,古也墓而不墳。今丘也,東西南北人也,不可以弗識也。?於是封之,崇四尺。”?
《史記·孔子世家》記載,“弟子及魯人往從冢而家者百有余室”,“魯世世相傳以歲時奉祀孔子冢”。?
《禮記·檀弓上》:“孔子之喪,有自燕來觀者,舍於子夏氏。子夏曰:“聖人之葬人與?人之葬聖人也。子何觀焉?昔者夫子言之曰:?吾見封之若堂者矣,見若坊者矣,見若覆夏屋者矣,見若斧者矣。從若斧者焉。?馬鬛封之謂也。今壹日而三斬板,而已封,尚行夫子之誌乎哉!”?
《呂氏春秋·孟冬記》記載了當時專門有官員“營丘壟之小大、高卑、薄厚之度,貴賤之等級”。?秦漢以後,幾乎可以說是無墓不墳了。? 在整個封建社會,墳墓等級分明,官爵越高,墓地越大,墳頭越高。
古代的墓最初不築墳,從春秋中後期起不但要築墳,而且還要種樹作為標誌。 《白虎通·崩薨》:“天子墳高三仞,樹以松;諸侯半之,樹以柏;大夫八尺,樹以欒;士四尺,樹以槐。” 漢仲長統《昌言》也說:“古之葬者,松柏梧桐以識墳也。” 《左傳·僖公三十二年》記載,秦穆公罵蹇叔說:“中壽,爾墓之木拱矣。”?
古代墓地分公墓和邦墓,公墓是貴族的墓地,邦墓是國人的墓地,即公卿以下壹般人的墓地。墓地神道、望柱等是王公貴族墓地所用,不是壹般人可以用的。
家族墓葬群:壹個家族從始祖所遷的墓地,往往到後來十幾代或幾十代人都葬在壹處,而成為家族墓葬群。這種墓葬群的排列方式有兩種:
1、攜子抱孫形:即始祖夫婦合葬墓在正中間的最上頭,墓前面是明堂神路;以明堂神路為中線,左邊為長子夫婦墓位,右邊為次子夫婦墓位,三子再排左邊,四子再排右邊,即始祖左為1、3、5、7兒子墓位,右側依次為2、4、6、8兒子墓位,形成俗話所說“左長右二”的排列方式,始祖與兒子排成壹排,為“攜子”。孫子輩墓穴排在前面,按照大小序列,還是以中間為大,然後左右展開,是為“抱孫”,以後逐代照此排列方法繼續延伸埋葬。
2、攜子蔭孫形:“攜子”行同上,但是不需要設置明堂神路,孫輩排在祖輩之後之上,從下往上排列,在祖輩蔭護之下,步步登高,意為“蔭孫”。壹般的望族貴族多願采用。
3、壹字葬:因特殊原因,不設先祖墓穴,從多位兄弟開始立墳,不設明堂神路,按照平面拉開。長幼排列方式有兩種:
第壹種:中間為家族之長即老大,左右分單雙依次為老二、老三、老四、老五等。晚輩則排在第二行,排列順序如第壹行。
第二種:按照左為大為上的原則,依次排列,自左而右:1、2、3、4、、、、
4、人字葬。人字葬是壹種金字塔形排列,第壹排正中為族長,當兒子數目為單數的時候,不設明堂神路;當兒子數目為雙數的時候,前設明堂神路。族長左右留出空白,可以植樹調整墳地風水;而子子孫孫往前走,子輩左右排列按照“壹字葬”的第二種方式,孫輩排在下壹層,按照輩份依次前推。
墳地要設有四至,留壹門。門的設置須由陰陽先生擇定,門兩側列有石柱。墳地中壹般多植松柏等長青樹木,富有之家設置庭院,如同陵園設置,只是規模變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