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電視分為有線電視臺、有線電視臺和有線電視演播室。如果終端用戶在1000人以上,能運行新聞等固定節目,則稱為有線電視臺;如果終端用戶數在1000人以下,能辦不定期新聞等不定期節目的,稱為有線電視臺;只能在本單位播出的文藝節目,稱有線電視演播室,具體分級標準和技術要求由省廣播電視廳另行制定。第三條凡在我省開辦有線電視的單位,必須遵守本辦法。第四條開辦有線電視的單位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第五條省廣播電視廳負責全省有線電視的管理工作;市(地)、縣(市、區)廣播電視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有線電視管理工作。第六條我省實行有線電視許可制度。未取得許可證的單位不得開辦有線電視。
禁止私人有線電視。第七條開辦有線電視臺的單位,必須向縣(市、區)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市(地)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審核,省級廣播電視部門批準,並發給《有線電視許可證(甲)》後,方可開播。有線電視臺可以制作新聞、知識、服務為主的固定節目,為上級臺提供新聞來源。第八條開辦有線電視臺的單位,必須向縣(市、區)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報經市(地)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批準並發給有線電視許可證(乙種),方可開播。有線電視臺可以制作不定期的新聞節目,為本單位的宣傳工作服務。第九條開辦有線電視演播室的單位,必須經縣(市、區)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批準,發給《有線電視演播室許可證》,並報市(地)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備案。有線電視演播室可以播放視頻節目。第十條本辦法發布前設立的有線電視未申請許可證的,應當在三個月內按照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補辦許可證。第十壹條有線電視單位歇業,應及時到發證機關辦理註銷手續,並上交註銷許可證。第十二條部隊、公安、國家安全機關、軍隊教育、公安、國家安全、教育、有線電視,由其主管部門參照本辦法執行。第十三條旅遊涉外飯店有線電視的管理,按《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旅遊涉外飯店閉路電視管理的通知》(國辦發〔1986〕6號)執行。第十四條承擔有線電視系統工程設計安裝的單位,必須持有《有線電視設計安裝許可證》。第十五條有線電視系統工程竣工後,必須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有線電視臺,由市(地)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會同省廣播電視部門組織驗收;有線電視臺、有線電視演播室由縣(市、區)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會同市(地)廣播電視行政部門進行檢查。第十六條開辦有線電視的單位,不得減弱或微減中央電視臺、省級電視臺和地方電視臺的信號。第十七條有線電視提供單位不得擅自復制、出售、出租音像出版物,不得買賣從境外走私入境的音像出版物。第十八條有線電視臺、站、工作室播放的藝術節目,只能使用國家正式批準的音像出版單位出版發行的錄像或者持有電視劇制作許可證的單位制作的電視節目。播出節目應按月編制,並報當地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備案。第十九條有線電視提供單位未經批準,不得利用衛星地面接收站、衛星接收天線或者天線播放、錄制和播出外國電視節目。第二十條有線電視臺、站、室不得播放下列錄像(含激光視盤)節目:
(壹)宣揚資產階級自由化或其他反動內容的;
(二)有嚴重政治錯誤的;
(三)淫穢、色情的;
(四)摻雜淫穢色情內容,內容低俗,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
(五)宣揚封建迷信、兇殺和暴力的;
(6)非法出版的音像制品。第二十壹條對違反本辦法的單位,根據情節輕重,由縣級以上廣播電視行政部門給予通報批評、限期整改、責令關閉、吊銷許可證等處罰,並建議有關部門追究單位領導和當事人的行政責任;違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處罰;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