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5日,某地蘇寧小店發生令人震驚的壹幕。70歲的劉阿姨跟往常壹樣來到店裏購買生活用品,結賬給收銀員100元,沒有等劉阿姨報上會員號,收銀員懷疑100元現金是假,二話不說就撕成兩半。
劉阿姨聽到四周竊竊私語,指指點點,感覺如同被人當場打2巴掌。劉阿姨看到收銀員沒有報警,現場也沒有驗鈔機,隨後拿著?假鈔?前往銀行。銀行的工作人員告訴劉阿姨,?假鈔?是真的,可以正常使用,劉阿姨女兒聽到這件事,拿著?假鈔?又去多壹家銀行驗證,結果還是壹樣。
二、任何人懷疑?假鈔?,沒有權利私自撕毀。先說,這名收銀員也是挺牛B,沒有驗鈔機,沒有報警的情況,沒有跟店長說的,就認定顧客手裏錢是假,私自就撕成2半。不看其他方面,就單單撕來說,收銀員就沒有權利,她是跟誰借的膽子?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故意毀損人民幣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任何人在收到疑似假幣時,應立即報告公安機關,而不是未經銀行鑒定,隨意撕毀人民幣。
再說,壹個70歲的老人家,妳連問都不問,就撕了,有沒有考慮過老人家的自尊心?那麽多人看著,對她名聲也不好。但凡老人家要強點,因為這件事出什麽意外,妳負責得起嗎?
好在老人家不糊塗,也懂這方面知識,毫不含糊帶著錢上銀行,證明自己清白。其家人也相當給力,著手進行投訴,為老人家討壹個公道。
三、對這件事我想說的。
堂堂壹個收銀員,連假錢真錢都分辨不出,基本技能都不會,是怎麽應聘上?平時多少人被她忽悠過?希望用人單位在選擇員工的時候,基本的技能必須把關,不要什麽人都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