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對壹傳播淫穢物品違法嗎?
壹對壹傳播淫穢物品是違法的,但不壹定構成犯罪。壹對壹可能只是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傳播淫穢物品罪壹般從數量、次數、後果、社會影響等方面判斷,但以營利為目的不能視為情節嚴重。責任形式是故意,即明知是傳播淫穢物品。也就是說,多次傳播就有可能構成犯罪。
2.女生14歲發生性關系違法嗎?
14歲,如果姑娘願意,不違法。與14以下的女生發生性關系,無論自願與否,均以強奸罪定罪處罰。男女發生關系之前,不違背女性的意願,也不強迫女性改變方式。雙方從內心到外部都是完全自願的,這是典型的通奸。即使事後因為被揭穿,女方為了挽回面子起訴男方強奸,或者因為女方事後反悔,也不能以強奸罪定罪。
犯強奸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罪從重處罰。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的;
(二)強奸婦女,強奸多名幼女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造成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第二百三十七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公共場所聚眾鬥毆或者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強奸(又稱性暴力、性侵害)是指在違背受害人意願的情況下,以暴力、威脅或者傷害等手段強迫其發生性關系的行為。幾乎在所有國家,強奸都是犯罪,都規定了嚴厲的法律懲罰。規定強奸12以下幼女最高可判死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傳播淫穢的圖書、期刊、電影、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的。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組織播放淫穢的電影、錄像等音像制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制作或者復制淫穢的電影、錄像等音像制品用於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規定從重處罰。向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傳播淫穢物品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