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產權登記由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管理。房屋產權登記管理的起始時間可能各省市各地區不壹樣,所以計算70年的起點也會不壹樣。
總的來說,中國大陸的房屋產權登記和管理始於20世紀90年代末至21世紀初。比如北京的房屋產權登記管理是從1998開始的,那麽在北京,房屋產權70年計算的起點就是1998。具體的計算起點要結合當地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來確定。
住房備案的條件包括:
1.符合合法權屬:房屋備案的前提是房屋權屬必須合法,符合合法權屬要求;
2.無糾紛:房屋備案前,房屋必須無任何糾紛和爭議,如房屋未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
3.依法繳納稅費:房屋交易涉及的稅費必須按照國家法律繳納,如契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等。
4.有完整的房屋證照:房屋備案前必須取得完整的房屋證照,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土地證;
5.相關證明材料:房屋備案所需的相關證明材料必須齊全,如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土地證、委托書、身份證明等。;
6.依法簽訂合同:房屋交易必須符合法律規定,買賣雙方必須依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確保交易合法、公平、有序;
7.按規定備案:房屋交易必須通過選擇規定的備案登記機構,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登記。
總結壹下,房屋備案的條件包括房屋權屬合法、無糾紛、依法繳納稅費、房屋證照齊全、相關證明材料、依法簽訂合同、按規定備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65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502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的,從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效力的,不影響合同中批準等義務條款的履行和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報批手續的壹方不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承擔違反義務的責任。合同的變更、轉讓和解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適用前款規定,應當經過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