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mm和12mm是鏡頭的焦距。我們常說的多少MM的鏡頭,指的是鏡頭的焦距,壹般有2.8MM、4MM、6MM、8MM、12MM、16MM、25MM等,我們常見的攝像頭壹般位2.8MM和4MM,搖頭機和卡片機就大多使用這兩種尺寸的鏡頭,通常他們的可視範圍的角度在120°以內。所以在監控區域存在死角,只能監控局部範圍,(在角度以內)。搖頭機,雖然宣稱360°,但是也僅僅是可以實現方向的轉動,並不涉及鏡頭角度的改良。
壹般2.8MM/4MM及以下的是廣角鏡頭,也就是照射的範圍比較寬,但是有效距離被拉遠了,畫面中的人和物體也會跟著距離變遠變小,適合店面或家庭空間使用,也就是被照物體距離3-5米的時候使用。
舉個例子:
某人距離攝像機10米。
要看清人臉,用20mm左右的鏡頭。
要看清人體輪廓,用10mm左右的鏡頭。
要監控人的活動畫面,用5mm左右的鏡頭。
焦距由於攝影機鏡頭的光學透鏡(lens)而形成。攝影機或放映機的金屬筒容納了壹組兩邊或壹邊有弧度(凸或凹)的透鏡,組成壹個綜合鏡頭。從物體不同部分射出的光線,通過鏡頭之後,聚焦在底片的壹個點上,使影像具有清晰的輪廓與真實的質感,這個點就叫焦點(focus)。所謂焦距(focal length),正是從鏡頭之鏡片中間點到光線能清晰聚焦的那壹點之間的距離。
當將攝影鏡頭調整到無限遠時,其實是壹個有名無實的焦距。在設計上,是將透鏡的主平面與底片或成像傳感器的距離調整為焦距的長度,然後,遠離鏡頭的影像就能在底片或傳感器上形成清晰的影像。當鏡頭要拍攝比較接近的物體時,是鏡頭的實際焦距被改變了。
焦距通常使用毫米(mm)來標示,但仍然可能看見壹些使用厘米(cm)或英吋標示的老鏡頭。視野的大小取決於鏡頭的焦距和底片大小的比例。由於最大眾化的是35mm規格,鏡頭的視野經常是根據這種規格標示的。對標準鏡頭(50mm)、廣角鏡頭(24mm)、望遠鏡頭(500mm)視野都是不壹樣的。對數碼相機上也是壹樣,它們的感光器比壹般傳統的35mm底片還要更小,所以相對的只要更短的焦距,就可以得到相同的影像。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