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委托拍賣
1、確定委托人身份
委托拍賣階段需確定委托人身份,主要指身份證明、及證明委托人身份的文件。如果委托人是自然人的,應當提供身份證。如果委托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社團法人登記證明等。
2、確定委托人權力
委托階段需要能夠證明委托人對即將拍賣的物品或財產權力享有所有權和處分權的證明材料。
3、鑒定與評估
確定委托人相關身份和權力後,首先得把您的藏品帶到拍賣公司,請專家老師鑒定評估,老師會給您壹個國際市場的起拍價建議。
如果藏家覺得老師評估的價格低於您的心理價位,您是可以在老師的建議價格的基礎上適當擡高起拍價的,或者您也可以采納老師的起拍價的建議,然後另外設置壹個保留價,所謂保留價就是拍賣完成後如果最高價位高於這個價格那就成交,如果低於那就視為不成交。保留價可以和起拍價持平,也可以高於起拍價。
4、簽訂委托拍賣合同
最後就是簽訂合同,正規的合作必須有壹個正規的合同來保障合作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害。合同是工商部門審核後由拍賣協會統壹派發的,所以不會偏袒任何壹方,如果賣方客戶您覺得合同有照顧不到的地方,那您可以和公司協商後按照要求備註在合同的後面。
二、拍賣公告與展示
拍賣的公告即為拍賣人將拍賣的大概情況告知於社會公眾,告知的時間《中華人民***和國拍賣法》中已有明確的規定,即必須於拍賣日7日前發布,告知的常用方式為在媒介上刊登廣告等,公告本身並不是合同意義上的要約,而只是邀請談判。
三、拍賣實施階段
1、審查競買人資格。
2、交付競買保證金。
3、組織拍賣實施,召開拍賣會。
4、簽署拍賣成交確認書,收交成交款項。
5、拍賣標的全書轉移,標的交接。
委托人拍賣所得怎麽結算
1、受人在拍賣人規定的時間內支付全部的價款和拍賣手續費後,拍賣人才可將拍賣的標的物交給買受人,同時拍賣人亦提供票據給買受人。依標的物的情況不同,拍賣人還應協助買受人辦理某些權屬變更的手續,為買受人提供良好的售後服務。
2、拍賣人收到買受人的價款後,應及時與委托人進行結算,在扣除了委托手續費後將剩余價款交付委托人。壹般與委托人結算,使用結算憑證應包括以下內容:
(1)委托合同、合同編號及日期。
(2)成交標的物的名稱、數量及成交價格。
(3)成交標的物在拍賣操作過程中支出的費用。
(4)拍賣傭金。
(5)拍賣人必須給付的價款。
委托人拍賣傭金支付方式及期限
1、傭金比例
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拍賣法》的規定,對拍賣任意物品和公物收取不同比例的傭金:
(1)委托人與拍賣人之前有約定的,按約定收取。
(2)委托人與拍賣人未做約定的,拍賣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不超過拍賣成交價5%的傭金。(3)藝術品拍賣收取傭金比例壹般為10%(國際慣例)。
2、傭金支付方式
(1)前期支付法:簽訂《委托拍賣合同》後,在約定的期限內由委托人按合同約定支付。
(2)扣除法:委托人在拍賣人拍賣成交後,拍賣人在向委托人支付成交價款時扣除。
3、傭金支付的期限
(1)前期支付法:委托人在簽訂《委托拍賣合同》後三個工作日支付。
(2)扣除法:拍賣成交後,拍賣人直接從成交價款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