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造型大方,比例適中,輪廓簡潔舒展。
2、結構科學合理,榫卯精準,堅固牢固。
3.善於選材和配料,註重木材本身的自然紋理和顏色。
4、適當雕紅腳。
5.金屬飾品造型精美,色彩柔和,起到了很好的裝飾作用。
關於明式家具的風格特征,王先生在《明式家具的產物》和《明式家具的病》兩篇文章中已經全面分析了明式家具的利與弊。他將明式家具分為五類,十六件。它們是:
第壹組:簡潔、樸素、厚重、凝重、威嚴、渾圓、渾圓。
第二組:華農、文琪和嚴修。
第三組:僵硬溫柔。
第四組:空靈精致。
第五組:優雅清新。在明式家具中,並不是完全完美的,但也有不盡如人意和不足的凳子。
王先生將它們歸類為“八病”。它們是:繁瑣、多余、臃腫、停滯、苗條、荒謬、格格不入、庸俗。明式家具沒有時間限制。不僅明代的優秀家具被稱為明式家具,清初的家具也仍然保留著明式家具的風格特征。後來,甚至今天,我們按照明式復制的東西,也屬於明式家具。無論是學家具的,還是收藏、制作古典家具的,都應該看看王老師的這兩篇文章。
總的來說,是指中國明代至清初(約公元15-17世紀)生產的優質硬木家具,以紫檀木、花梨木、鐵梨木、梓木為主。因為制作時間主要在明代,所以被稱為“明式”。它是在宋元家具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在工藝、造型、材料、結構上都有很大的突破。明式家具壹直被認為是中國古代家具史上的高峰,是中國家具民族形式的典範和代表。在世界家具史上,也是獨樹壹幟,自成體系,地位顯赫。它具有造型簡潔大方,結構簡潔,突出木材的自然紋理,不增加繁瑣的裝飾,註重實用和美觀的特點。在國內外享有很高的聲譽。
明式家具種類齊全,按功能大致可分為六大類。
①坐臥。有長凳,墩,椅子等。
②承載類。有幾個桌子、箱子等。
③寢具。有床、沙發等。
(4)工具。有盒子、箱子、盒子、櫃子、碗櫃等。
(5)框架有類。有臉盆架、鏡架、衣架等。
⑥屏風家具類。有硯屏和炕屏。
明式家具采用榫卯結合的框架結構,榫卯多樣,鬥法巧妙,結合牢固。明式家具多采用紫檀木、花梨木等質地堅硬、紋理細密、有光澤的木材。漆面裝飾方法有桐油、打蠟、大漆、雕漆等。還有細致精致的金屬配件起到輔助裝飾作用。
明式家具的主要特點是采用木框架結構形式,形成了造型簡約、樸素、樸素的獨特物理特征,強調家具造型的線條意象。在長期的形成和發展過程中,確立了以“線腳”為主要形式語言的造型手法,體現出鮮明而冷靜的藝術風格。同時,明式家具不是雕琢,而是裝飾和水洗,充分利用和展現了優質硬木紋理、色彩和質感的自然美;再加上精湛的工藝和精致的加工,家具顯得特別有意味,古樸,簡約,大方。
明式家具比例和諧;它體現了人體工程學的完美尺度和科學性;合理巧妙的榫卯結構和加工工藝充分體現了“明式”的優秀水平。因此,明式家具被稱為明清工藝美術寶庫中的明珠,是中國封建社會的優秀遺產。
明式家具的造型結構非常註重與廳堂建築的搭配,線條的組合給人壹種藝術效果。與繁復奢華的清式家具相比,明式家具以清新、典雅、簡潔取勝。所以在古代家具市場上,壹直流行“十個清朝不等於壹個明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