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就是黃聖依。相信不少人都看過周星馳所拍攝的《功夫》這部影視劇作品。在這部影視劇作品當中,許多人都被黃聖依的外貌吸引,也正是因為這個角色讓他有著超高的人氣。按著常理來說,黃聖依應該非常感謝周星馳。不過自從黃聖依成名之後,建立了自己的公司,還肆意散播周星馳的負面消息。
後來雖然黃聖依成立了自己的公司,但是卻沒有很多的資源。這個時候他又想到了請周星馳來幫忙,不過周星馳自然不是那個工具人。對於黃聖依這樣的請求,周星馳果斷進行了拒絕。
周星馳黃聖依為什麽決裂?2005年年初的時候,星輝公司和北京某服飾公司曾達成了壹致,請黃聖依做代言人。但後來,星輝公司臨時決定不和該公司合作了。黃聖依認為此番做法讓她本人陷入兩難境地。她說:“最終我給該服裝公司拍了壹組照片,但馬上星輝就找到我並質問我為什麽拍照。當時我血壓很低,還有很嚴重的胃炎,甚至還進了搶救室。”
2005年7月下旬,該服飾公司在北京召開發布會,但作為代言人的黃聖依因公司的原因卻並未出現。該公司以違約為名將她和星輝公司告上了法庭。但是星輝公司並沒有替黃聖依說話,他們只是玩了文字遊戲:“黃聖依只是該品牌的‘宣傳大使’而非‘代言人’。”
周星馳壹直想把黃聖依打造成玉女明星,什麽叫玉女,玉女是清純的,高高在上的,不染世俗的,結果黃聖依偷偷的為《男人裝》拍了壹組性感照片,直接將這個打造計劃擊的粉碎,這讓周星馳非常惱火。黃聖依背著周星馳幹私活,已不止壹次了。她經常私自接洽工作,向其他壹些電影公司說過星輝的壞話,這令周星馳很傷心。雙方打起了官司。
黃聖依表示壹直被壓榨黃聖依壹方說:星輝公司壓制員工,不讓她往外發展,所要接拍的戲,都要經過公司的同意,自己毫無話語權,公司幫接的戲,片酬又低。
黃聖依,在出演《功夫狀元》時,片方給的片酬是60萬左右,而黃聖依自己所得的才僅僅5萬,周星馳公司拿了55萬。這是黃聖依最不能接受的
周星馳說:自己花了很多心血和金錢去包裝她。如果不聽從公司的安排,公司是無法正常運行的。再說,如果每個女演員像她這樣,壹走紅,就放棄了公司,不顧公司的精力與心血。那我公司這方面該怎麽辦?
他們各有各的道理。大家都是為了自己能更好。不過總的來說,沒有周星馳,可能大家不會認識黃聖依。不過林子聰壹句話,又讓人有點憐憫她。林子聰說:那時大家在周星馳公司上班,做了七十多天才拿了壹萬五的工資。這片酬就連壹個跑龍套的都不如了。
如果黃聖依再度和周星馳合作,周星馳會答應嗎?我回答:絕對不會!
換做是以前星仔的時候,那有可能投資方制片人能讓周星馳和黃聖依合作!現在是星爺了,用星爺的話說:妳給我壹個讓我和她合作的理由先!妳會說:那請星爺給我壹個不和她合作的理由先!
星爺會說:我的性格決定我不會和她合作,即使是張雨綺,在(長江七號)裏面演過壹次,本來不會在用她了!因為在向太太攻擊周的時候香港大部分娛樂圈的人都站在向太太那邊,唯獨張雨綺挺周星馳!周看到這壹點,(美人魚)裏面繼續用張雨綺!
再來說說黃聖依,身為星女郎卻違約,然後和周打官司,(黃聖依因私下替某男性雜誌拍攝性感照片,令星輝公司非常不滿,宣布將她無限期雪藏,以示懲戒。 )黃聖依不甘心被雪藏,打官司解約,只後就決裂了!試問,壹個這樣的黃聖依,周星馳還會和她合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