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壹些外國人直接向土匪出售武器。比如控制青島海關的日本,走私槍支到山東各地。1918年,北洋政府的壹個警察假扮成買槍的人,取得了日本人私賣槍支的證據。發現壹支十環毛瑟手槍當時配有200發子彈,價格為400元。統計顯示,1924至1925期間,從青島至山東共繳獲槍支616支,子彈32338發。
當時政府無力剿滅土匪,人民只好自己出錢出力,組織民團,武裝起來對抗土匪。所謂“民團”,又稱“永璉”,與《水滸傳》中的朱家莊、曾頭壹脈相承,由當地鄉紳、地主組織起來,以保壹方平安。只是梁山好漢用的是刀槍戟,現代土匪換成了槍炮。
最初,清廷為了剿滅太平天國,鼓勵各地發展原有的民間自衛團體,允許他們購買壹些老式洋槍,如單響火槍、槍口槍等。進入民國後,中央政府的控制力進壹步削弱,無力約束地方。民兵開始購買最先進的武器。在民團勢力最大的廣東和東北地區,民團經常要求政府壹次購買壹萬多支槍(需要打上品牌和編號,當地官員要定期檢查)。廣東寶安壹縣六區3000團。數量最多的第二區有1000支毛瑟槍和五環步槍,機槍也不少。香港《華子日報》推測,1924左右,“廣東是中國火器數量最多的地區,商業集團和鄉鎮集團、現役部隊和土匪的自衛火器有四百萬(枝)。”從比例上看,只有少數槍支為軍警所有。
曾任臺軍參謀總長的李玉璽回憶說,他家鄉四川的民兵“每月壹次,所有壯丁帶著刀槍長矛集合,點名後交壹點錢,表示各家出錢維持當地和平”。李玉璽在很小的時候就學會了制造火藥和土炮,並用它們來幫助治安維持會設立檢查站。
近代史學者郭廷以回憶了他小時候的河南老家。為了對付土匪,幾乎家家都有槍。這些槍主要有四種,主要是日本制造的。“壹種是日俄戰爭時日軍使用的‘九炮’,彈頭是銅制的;另壹種是重型“十炮”,鋁彈頭;更糟糕的是壹個響亮的老德國火槍;最好的是德國五環鋼槍。”郭廷以估計:“到北伐那年,我們鎮上幾百戶人家大概有200支槍,光我家就有30多支。舞陽壹個縣有4000多支槍,全省百個縣估計應該有30到40多萬支槍,可見民間槍支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