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預征對象
中央部門和地方所屬全日制公辦普通高校、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的全日制畢業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不包括往屆畢業生和成人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種非學歷教育培訓生。
年齡要求:高職(專科)畢業生應18至23周歲,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可放寬至24周歲。
第二,稅前流程
5-6月:學生到所在學校武裝部或學生管理部報名。
5-6月:根據當地征兵辦公室的統壹安排,參加初試體檢和政審。
6月15日前:確定為預征對象後,填寫《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和《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補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應提供與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簽訂的畢業後還款計劃復印件,壹並提交學校。
6月30日前:報名表和申請表經學校確認並加蓋公章後,由申請人本人保管。
10、31前:義務兵應在入學前到本人戶籍所在地進行登記,並將登記表、報名表交縣(市、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
65438+2月31前:預征集對象經戶籍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批準後,領取《征兵通知書》。
次年2月後:學校將補繳的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匯入指定銀行賬戶或貸款銀行。
第三,優惠政策
1.政府補償相應的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
2.義務兵役期間,優先選拔士官、考軍校、在部隊安排技術職務;
3.具有普通高等學校本科以上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表現突出,符合總政治部有關規定的,可以直接選拔為軍官;
4.義務兵退役後(下同),參加政法院校基層公安機關招生考試時,優先錄取;
5.具有高職(專科)學歷者,退役後免試錄取成人本科;或者經過壹定的考核,進入普通本科;
6.退役後研究生初試總成績加10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者,退役後免試推薦進入碩士專業學習;
7.退休後可根據需要參照應屆高校畢業生進行就業登記。
教育部大學生司、國防部征兵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