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6年出生於雲南省彌勒縣虹溪鎮,幼年喪父,因家境貧寒被迫輟學,依靠母親紡織為生。成年剛至時因不滿鄉霸欺人,失手打死惡人出走,用母親賣掉陪嫁玉鐲的10兩銀子做本錢經商,從趕馬幫販運開始,經歷艱險,苦鉆商道,以過人的膽識與誠信打破當地商賈設置的重重阻礙和官府的地方保護,開設並發展了著名的“天順祥”商號,促進了川、黔、滇三地的商務往來和商品流通。
時清朝廷唐桐巡視川東,勸王開匯號並代辦鹽運。王即與席茂之分夥獨營,在全國西南、東南各大要埠設分號,專營存放匯兌業務。清同治十壹年(1872),王在昆明主持“同慶豐”商號,並設“興文公當”兼營房地產,修建昆明同仁街,在彌勒、宜良等地廣置田產,年收租息千余石。經20年經營“天順祥”、“同慶豐”商號,資金雄厚,號稱“南邦之雄”,馳名省內外。
光緒九年(1883),法國侵略越南,朝廷詔命提督鮑超會同雲南巡撫岑毓英統兵援越抗法,時軍費緊缺,王墊支銀60萬兩。戰後,岑、鮑班師回國,遣散兵勇又需軍費,王又墊銀相助。岑、鮑甚為感激,岑賜“急公好義”、鮑賜“義重指國”匾額以旌表。後經岑保奏賜王四品道員職稱,恩賞榮祿大夫二品頂戴,封典三代壹品。
十三年唐炯調任雲南礦務督辦大臣,派王為礦務公司總辦。王為籌辦雲南銅、錫礦業,先後墊支開發基金銀10萬兩。王在辦礦業中大獲其利,成為“富甲全滇”的企業家。王既善運謀致富,也用財有方。他曾捐銀興建彌勒境內盤江鐵索橋兩座,捐銀 1513兩重修廣西直隸州(今滬西縣)城孔廟,出資修築虹溪街道,鋪設昆明城至碧雞關石板路,在昆明建蓋彌勒會館,劃撥“興文公當”資金饋贈本省舉人赴京會試費用。二十六年,陜西、山西兩省大旱,王捐銀2萬兩賑恤,獲朝廷旌表。
於二十九年病故,歸葬虹溪煙子寨。病故後,其子鴻圖繼父經營“同慶豐”、“天順祥”商號。光緒三十二年任第壹屆雲南商務總會協理。宣統元年(1909)繼任二屆商務總會總理,次年倡辦昆明耀龍電燈公司,民國3年(1914)參與開辦昆明自來水公司,其經濟實力和經營能力當時曾稱雄雲南商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