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臺《深圳市扶持非國有博物館辦法》,在原有基礎上提高了扶持非國有博物館的標準,以鼓勵市民興辦民辦博物館。《辦法》明確規定,從7月1日起,深圳將提高非國有博物館扶持標準,在原《深圳市扶持民辦博物館辦法》的基礎上,運營補貼上限由50萬元提高到1萬元。對國家壹、二、三級非國有博物館分別給予654.38+00萬元、800萬元、500萬元的補助,對評為“優秀”的非國有博物館給予30萬元的補助。
法律依據:
深圳扶持非國有博物館的措施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非國有博物館,是指以教育、研究和欣賞為目的,由社會力量利用或者主要利用非國有文物、標本、資料等資產設立,經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收集、保護和向公眾展示人類活動和自然環境的見證的非營利性組織。
第六條對年免費參觀1萬人次以上的非國有博物館給予運營補貼。每個博物館每年補貼總額不超過壹百萬元。每年申請上壹年的運營補貼。
運營補貼按照每人運營補貼標準和免費參觀總次數計算。每人運行補貼標準按照上壹年度除免費參觀總人次外的場地、水、電、物業管理等費用總額計算,但不得高於50元。如該建築為自有物業,場地費以該地區同類物業的租金指導租金為準。租賃場地的,場地費以租賃合同約定的租金為準,但不得高於該區域同類物業的租金指導租金。水、電、物業管理費以繳費單據為準。物業管理收費不應高於同類政府物業管理收費的相關標準。免費遊客總數根據全年團體和個人遊客數量確定。團訪以訪員出具的訪證為準,訪證必須包括人數、時間、組織單位、領隊聯系方式等。合作參展的,以參展商發布的參觀人數為準;個人訪問基於訪問者的身份和聯系信息。
第十二條在市級以上文物行政部門組織的運營評估中被評為“優秀”的非國有博物館,每年給予30萬元的壹次性補助。在市文物行政部門組織的運營評估中,非國有博物館被評為“優秀”的比例不超過全部非國有博物館的10%。
第十三條非國有博物館評定為國家三級博物館的,給予壹次性補助500萬元。評定為國家二級博物館的,給予壹次性補助800萬元。評定為國家壹級博物館的,給予壹次性補助10萬元。分級補貼按照高優先、不重復的原則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