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人死了京牌車是過戶還是繼承?
繼承。如果壹個人死了,有遺囑,那麽財產就按照遺囑分配。沒有遺囑的,按法定程序分配,已取得京牌汽車的繼承人繼承,直接過戶給繼承人。車主死亡後,繼承人可以在未取得購車指標的情況下辦理過戶手續,繼續使用車輛,但需要重新選擇北京車牌號。另外,如果繼承人名下有壹輛北京牌照小客車,不影響辦理繼承手續。
2.死後北京車牌繼承的程序和手續。
如果北京車牌原車主不幸死亡,需要攜帶死亡證明到公證處進行公證。
然後拿著死亡證明、公證處的繼承證明、被繼承人的身份證明、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證書,開車到車管所辦理過戶手續。(外地戶籍還需提供有效期壹年的居住證)。
繼承公證需要按照壹般繼承程序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進行繼承。無遺囑,按照死者的第壹順序繼承人,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遺產。需要召集所有第壹順序繼承人到當地公證處選擇壹個繼承人,其他人簽署放棄繼承協議。然後做公證,就可以拿到繼承證書了。
3.可以直接繼承北京車牌嗎?
回答:沒有,沒有,沒有。
北京車牌不能作為遺產繼承。從下面的規定中可以理解。車輛是財產,是遺產。北京車牌只是行政許可,不是遺產,不能繼承。但由於北京的限購政策,北京車牌成為車輛附加值中最大的價值。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國家實行機動車登記制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機動車登記申請後,對機動車進行審查,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車牌應由車主申請,車管部門登記核實車輛信息後,方可發放車牌,車輛獲得上路行駛資格。可見,車牌只是車輛的“身份證”,是區別其他機動車的重要信息,也是車管部門允許車輛上路行駛的資格,而不是發給車主的產權證。
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機動車屬於財產,可以作為遺產繼承,但號牌即“鐵板”沒有單獨的空間,不能作為遺產繼承。由於車牌與車輛密不可分,如果繼承人繼承車輛,申請合法轉移登記後自然會取得北京車牌。補辦車牌是基於機動車繼承,不是直接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