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咨詢(網絡、電話或面談),當天即可完成,達成合作意向。
2、客戶遞交(或郵寄)申請簽證材料(見上),特快專遞郵寄約需兩個工作日收到。
3、核驗客戶簽證材料,若資料不全,收到資料壹小時之內與客戶聯系,及時補充;如資料齊全,四個小時內完成。
4、簽證費的收取(含簽證費及服務費),客戶可進行現金支付、網上支付、轉帳
5、申請人將完整的簽證資料提交後,簽證中心簽證專員負責整理申請資料、補充、翻譯簽證所需簽證表格並及時遞交領事館,指定工作日內完成。(有些國家領事館需要申請人本人遞交簽證資料並面試,我們將協助您完成遞交資料及簽證面試工作)
6、申請人的簽證資料被領事館受理後,在使館指定的工作日取得,但是根據情況也可以做簽證加急辦理。
二、馬來西亞個人旅遊簽證所需材料:
1、護照原件
護照有效期需至少六個半月(從申請的當天算起,離護照的失效時間至少要有六個半月以上),護照至少有2頁供使用的簽證空白頁。護照末頁必須有持證人親筆(鋼筆或水筆)的中文簽名。(如換發護照,必須提供舊護照)。
2、相片
近6個月內拍攝的白底兩寸(3.5cm×4.5cm)相片(不可使用舊照翻拍)。
註意事項:
小孩子16歲以下辦理馬簽:小朋友是和父母壹起前往的話需要提供護照,白底照片,出生證復印件(如果小孩子出生證上的名字是曾用名和護照上名字不壹樣,請提供戶口本父母親詳細頁和小孩子本人詳細頁)。如果小朋友的隨行人不是父母或者單獨申請的話,需要提供戶口薄整本復印件,出生證明復印件,護照首頁復印件和父母出具的委托證明(父母同意委托人帶小孩子出國的手寫證明書,寫上日期,簽名,壹定要留上真實的父母手機,因為領館會致電查問。)
凡提供的護照上相片是小孩的申請人,如現在申請時所提供的相片樣子不壹樣或申請人本人和護照上的相片相差較大的,均需要到派出所辦理蓋有公章的身份證明,證明小孩是護照持有人,否則海關有可能會拒絕入境。
馬來西亞簽證如果16歲以下小孩提供的出生證復印件上面的名字是手寫的不是機打的會有可能拒簽。
備註:
但凡護照已經送入領館,要求後補資料的簽證出簽時間都會拖延壹天。(所有類別)註:
1、臺灣護照申請,還需提供臺胞證原件和有效簽註頁(簽註有效期原則要求半年以上)。
2、新疆簽發或者出生的護照均需要提供身份證復印件
3、馬來西亞領館最新規定,申請人護照上如有兩次或以上借用簽證到香港、澳門記錄的,申請簽證必須提供真實機票,以幫助獲得簽證。
4、從馬來西亞剛回來的,必須過15天後才能再次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