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方面,文學的審美功能實際上是文學實現其他功能的中介。因此,無論是認知功能、教育功能、娛樂功能等,都可以通過讀者對文學不同程度的審美體驗來實現。另壹方面,文學的審美功能是壹個以情感為中心的整體概念,情感是文學各種功能協調統壹的重要條件。文學的審美功能不僅表現在所有其他功能都滲透著經驗的審美因素,具有審美意義和特征,而且表現在所有其他功能都統壹於審美,都應該以審美為導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