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的原始取得包括先占、發現、勞動所得、善意取得等。原物權的取得是指根據法律的規定直接取得物權,而不是根據他人已有的權利和意誌取得,而物權是指權利人對特定物享有的排他性的支配權。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壹十四條* *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財產權。物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物享有直接支配權和排他性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壹十五條包括不動產和動產。法律規定權利為物權客體的,從其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壹十六條* * *物權的種類和內容由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