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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M與傳統法律

NATM初期支護主要采用錨噴支護方式。這些措施旨在充分利用巖體的自承能力,減少對圍巖的擾動,從而達到施工安全高效的目的。鋼架或格柵鋼架的使用主要是針對礦山法等傳統隧道施工方法,用於加強初期支護的穩定性,防止出現巖體冒落和泥化現象。

NATM通常在初期支護後不進行二次襯砌,因為二次襯砌會增加施工難度和成本,而NATM的初期支護足以保證隧道的安全穩定。但在壹些特殊情況下,如隧道穿越地震帶或有嚴格的環境要求時,可能需要進行二次襯砌加固。

對於礦山法施工,常采用鋼架進行初期支護,以加強初期支護的穩定性,防止巖體冒落和泥漿的發生。同時,該采礦方法通常在初期支護後進行二次襯砌加固,以進壹步提高隧道的安全性和穩定性。與NATM相比,采礦方法更註重巖體的強力支撐,而不是充分利用巖體的自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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