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憲法、民法通則等相關規定,公民的人身權利始於出生,止於死亡。壹般來說,討論的是嬰兒的權利保護和死者人格權的特殊保護。壹般死者不享有人身權。至於它的名譽權和肖像權,是有的。
根據版權規定,媒體可以為了公共利益進行報道,但要得到權利人或其家屬的同意。否則視為侵權。
因此,死者照片及其他涉及隱私問題的報道,未經家屬同意,構成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