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葬,壹種古老的習俗,是指夫妻死後葬在壹起,稱為合葬。這種習俗在中國流傳已久,可以追溯到原始社會。
在新石器時代,常見的墓葬往往表現為同壹個家庭,或兄弟姐妹,或壹名男子與他的妻子和妾。郭沫若《中國歷史手稿》第壹部第二章第壹節是這樣記載的:“在半坡墓地,兩男四女合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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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葬有兩種:壹種是合葬,壹種是合葬。
所謂點合,就是夫妻墓規格基本相同,並列在壹起,也就是說在同壹個陵墓下面有兩個基本相同的地宮,用來埋葬夫妻的子貢,也就是棺槨。
同壹個洞穴意味著壹座陵墓下有壹座地宮。這個地宮裏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棺材,分別是墓主人和他的原配妻子,有時還有多個棺材。比如墓主人有幾個老婆,或者有壹個寵妃陪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