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歷可以記錄癥狀、體檢、相關輔助檢查、醫生初診、治療藥物、註意事項等。它記錄了疾病的發生、發展和治療過程。即使是不同的醫生,也可以通過病歷本基本了解患者的病史、疾病的發展變化和診療過程,也可以避免重復檢查和無效的治療方法。壹些慢性病,如糖尿病、高血壓、甲亢、貧血等。,需要定期復查相關指標(如血糖、血壓、甲狀腺激素、血紅蛋白等。),而醫生需要根據這些指標的變化來調整治療方案。此外,病歷也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是醫患之間解釋醫療行為的書面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