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體新的地方,首先要有創新的壹面,即技術上的創新,形式上的創新,觀念上的創新。我覺得後者更重要。稱之為形式上的創新和技術上的改進更為恰當,不足以證明它是新媒體。概念創新是新媒體定義的核心內容。至於那些在市場上定義新媒體是否互動的人,是片面的,不可取的。是否互動是個體問題,沒有普遍意義。作者認為我們可以用個性來識別新事物,但不能用個性來定義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