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使廣大民眾了解邪教活動的非法性,提高識別和抵制邪教的能力。
3.讓仍被邪教所困、不明真相的人覺醒,回歸社會。
4.使廣大黨員幹部牢固樹立政治定力、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提高依法防範和應對邪教的能力。
5.依據是邪教擾亂穩定,危害社會。邪教對社會的危害,主要表現在擾亂穩定,危害社會。煽動成員發泄對現實的不滿,向政府反應,導致政府機構無法正常工作。
6.邪教組織編造荒謬的歪理邪說,導致成員延誤治療時間或因病死亡或精神失常。邪教還通過綁架、傷害等手段威脅其成員不得背叛組織,嚴重損害健康、殘害生命、踐踏人權、誹謗宗教、傷害信徒名譽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