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唯物主義、辯證法和認識論。
唯物主義的主要內容是:物質與意識的辯證關系,物質運動的規律性;
辯證法的主要內容:聯系觀、發展觀和矛盾觀;
認識論的主要內容:現象與本質、實踐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