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統法律制度的特點是禮法結合,但這壹特點的形成不是壹蹴而就的。
西周是這壹傳統特征的起源。
春秋戰國時期,禮崩樂壞,法家思想占主導地位。
秦朝的法律制度是以法家思想為指導的。
漢承秦制,法制為法家。但漢初思想是“黃老”(無為而治),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在這種影響下,體現法家思想的法律開始了儒家化的進程。
魏晉南北朝法制進壹步儒家化;
隋唐時期,儒學終於結出碩果——略論唐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