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執業是指取得有效執業醫師資格的人員開展的中醫醫療活動,或者未取得有效執業醫師資格的人員在中醫醫師指導下開展的中醫醫療執業活動,包括鄉村醫生和醫療機構實習生。
2、掌握獨特、安全、有效的中醫診療技術。
需要提交的材料:1,中醫專業技術考試報名表;
2.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白底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4張(含電子版,jpg格式);4、申請人所在縣(區)衛生局出具的其從事中醫臨床實踐5年以上的證明;5、兩名以上當地(縣)中醫師出具的證明其掌握獨特、安全、有效的中醫診療技術的材料;6、出具的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報名時核對原件並保留上述材料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