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出臺的新準則以前用的應付工資,只核算工資這部分,而新準則以後用應付職工薪酬的這個形式了,它核算的內容要復雜很多,主要包括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等,與我們工作的人最有關系的是.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都是應付職工薪酬下設的二級科目,這是基本的兩種區別。
應付職工薪酬應用有幾個方面的特點:
第壹個特點是本科目核算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也就是綜合薪酬的壹個意思。
第二個基本的特點是本科目應當按照具體的工資、大家的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還有大家的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大家作為職工的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 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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