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認為我們在談論壹個和諧的社會。和諧社會意味著物質和精神的協調發展。現在人的物質需求上去了,精神生活也要上去。清明節和重陽節都是中國的傳統節日,自古就有,是我們的文化遺產。難道不應該發揚民族文化精神嗎?
其次,如果清明節和重陽節被指定為法定假日,它可以增加內需,支持國家的經濟發展,促進市場經濟。
然而,也有不利之處。如果農村居民看到城市有那麽多假期,自己不能休,會造成社會不和諧,主要是農村行政落後,不會有工廠休這麽長的七天假期,又會導致民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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