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式:以國家為單位,分別記錄歷史事件,如《國語》。
傳記體:東亞史書的壹種形式,以人物傳記為綱,以時間為緯,反映歷史事件。傳記式史書的突出特點是以大量人物傳記為重點,是文字和筆記的進壹步結合。
通史:通史可以理解為綜合史,即壹個國家或地區或世界從最早的文明到現在的歷史。
以朝代為界的歷史書。它創建於中國東漢班固所著的《漢書》。二十五史除《史記》外,都屬於這種文體。編年體和編年體的史書也是斷代史。斷代史的主要特點是只記錄某個時期或某個朝代的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