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申請人按照規定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和支付: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申請,當事人支付專利申請費;
3.初審: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後進行初審;
4.提前公告:初審通過後立即公告;
5.實質審查:國家知識產權局根據申請人的要求進行實質審查;
6.授權登記:經審查批準後,授權頒發發明專利證書,同時進行登記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