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傳閣坎報道,人民法院在實施信息化建設中逐步建立了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可以使辦案人員在短時間內通過互聯網查控全國各地被執行人的主要財產,大大提高了人民法院查找被執行人財產的能力和效率。提交網絡控制申請後,執行部門須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網絡控制系統發起對被執行人財產的查詢,收到反饋結果後3個工作日,即8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