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嚴格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執行國家法律法規。采用民主、科學的方法和程序,主持黨組會議、審判委員會和院務會議,集思廣益,研究決定重大問題和重大案件,確保以審判活動為中心的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2、主持本院全面工作,分管黨務、辦公室等工作由院長分管;
3.服從縣委和上級法院的工作安排,接受人大監督,審理和指導重大疑難案件,定期總結審判經驗;
4.審核簽發我院相關文件、工作安排、工作總結、工作報告等文件資料;
5、負責向縣委、縣人大及其常委會和上級人民法院報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