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優先支持實體經濟:在資源配置方面,為實體經濟提供融資支持,促進其發展。
2.優化融資結構:通過協調發展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改善和完善企業融資結構,降低實體經濟整體融資成本。
3.選擇優秀的借款人:在發放非標準化貸款(即非傳統金融機構提供的貸款)時,選擇信用和償付能力良好、風險可控性高的借款人。
4.投資有潛力、有回報的項目:投資非標準化產品或項目,評估應重點選擇那些投資前景好、收益可觀、風險相對較低或可控性強的項目。
5.使用有效的增信方式:使用符合監管要求、市場實踐高度認可的合理有效的增信方式,確保交易安全。